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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低價藥來襲:非基藥評審方式不一樣?
作者: 來源:神宇醫藥 日期:2015-05-26 10:04:23
云南低價藥來襲:非基藥評審方式不一樣?
醫藥網5月25日訊 2014年11月18日云南省衛生計生委發布《云南省2014年常用低價藥藥品集中采購方案(試行)》的通知,接著2015年5月22日云南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發布了《云南省2014年常用低價藥品集中采購公告》,進一步落實采購工作的具體內容。
本方案響應國家的政策:鼓勵醫院聯合采購,發揮批量采購優勢,以省為單位進行分類采購、上下聯動、保障供應、全程監管的集中采購。
以下就本文件的內容進行簡單的剖析:
目錄范圍:
值得注意的是,清單里屬于云南省2014年已執行的21個基本藥物短缺藥品集中采購中標品種可按下表選擇處理:
時間安排表:
評審以及采購方式:采購方式區分基藥和非基藥,同時需要進行報價,這點不同于安徽和浙江。
通過以上得到,低價非基本藥物掛網不限企業數,在這點上小規模的企業可以看到一點希望,但是各級醫療機構的采購比例尚未明確,對于企業在市場上的把控還是不容易下定義。
關于過渡期品種的采購:屬于目錄里的過渡品種,都納入常用低價藥采購政策執行
1)本省2014年已執行的21個基本藥物短缺藥品集中采購中標品種,原則上合同期滿后該品種實行常用低價藥品掛網采購方式,中標企業也可申請放棄中標價,該品規納入常用低價藥采購政策執行。
2)過渡期藥品采購中標目錄,屬于本次已掛網常用低價藥品的,按過渡期方案規定,過渡期自動中止,執行常用低價藥品掛網采購政策。
注意事項:(1)建立價格聯動和動態調整
1)同企業同品規藥品價格實行上下聯動(同企業同品規藥品,公立醫院或州(市)、縣與企業議定的網上采購成交價低于基層掛網采購價,采購平臺就低價進行調整,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原則上采購價不超過調整后的的掛網價);
2)藥品集中采購平臺每季度調整一次掛網價,每半年接受一次企業新申報資料。
雖然本次的低價藥沒有進行省之間的價格聯動,但參考全國掛網價格(每季度公布藥品參考價、掛網交易均價等,供企業報價和醫療機構采購議價參考),就這點全國掛網價格高于日均費用的品種來說是一個較好的方向。
(2)取消掛網資格情況
由于上下聯動政策,建議企業在和公立醫院或者基層醫療機構議價時,統一價格,同時應隨時留意成交和配送情況,防止納入不良記錄名單。
?。?)其他事項
1)基層鄉鎮衛生院(社區衛生服務中心)使用的非基本藥物,適應癥范圍內優先選擇常用低價藥;
2)除血液制品、生物制品、注射劑等無菌制劑生產企業外,其他非無菌制劑優先選擇通過新版GMP認證的企業;
3)配送企業要按規定開展低價藥品的配送,提供的藥品剩余有效期,必須占藥品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,不得擅自調整配送非需求的低價藥品。